-
2009-07-30
杭州胡斌案“替身门”引发的思考
杭州胡斌“替身”事件的结果狠狠地抽了媒体和自以为聪明的网民一个巴掌。
在网民提出“替身”顶包的时候,我就对此说法嗤之以鼻,该案在事发时就已引起高度关注,被替身顶包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就此我也和一些网友作过争论,当然,持怀疑态度的还是大多数。
后来所谓的“替身”张礼礤的照片被人肉搜索出来了,有网友更就案发时胡斌的外貌细节和受审的“张礼礤”作对比,力证“替身说”。真相似乎慢慢地倾向于“替身说”,于是外媒大肆报道,内媒也迫不及待的跟上(当然,报道中不忘强调是网络传言)。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杭州西湖区法院此时还公开一份底气严重不足内容莫名其妙且文笔幼稚、大有欲盖弥彰之意的声明,该份声明随后即沦为公众笑柄,成为证明“替身说”的又一份有力证据。于是网民们和媒体集体向司法机关发难,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认为司法机关在胡斌案上被胡斌家人收买了。
但是真相只有一个,也迟早会公开,媒体和网民的这次集体亢奋在持续不到四天的时间后迅即转为阳痿。“替身”现身澄清的威力如同一盆冷水,倒在企图再一次强奸司法的媒体们和网民们的头上。
于是我也小小地得意了一下。
这次的“替身”事件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网络并不总是真相的揭露者,它也能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在网络日益发达的年代,舆论就如一头力量无穷的怪兽,谁都企图驯服它、指挥它——包括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我始终都怀疑这次最先将“张礼礤”人肉出来的人的动机,尤其在真相揭露之后,我的这种怀疑就更加强烈了。他们在网民对被告人的外貌有一定疑问时推出所谓被人肉出来的“替身张礼礤”,继而外貌对比图出炉,让媒体和公众瞬间勃起并进入盲目亢奋状态,时机可谓是拿捏得恰到好处。但是到今天反思一下,我们会发现这次的人肉搜索似乎与以往的人肉搜索不太一样,最明显的就是被人肉到的“替身张礼礤”竟然只有一个名字和一张照片,再多的资料一概欠奉。但仅仅就是这么一个莫须有的名字和一张和名字不一定对得上号的照片,却让自我感觉不错的网民们傻乎乎地叫嚷了几天,诸多媒体更是不经任何查证就让大篇幅的报道出街。是媒体和网民们饥渴得太久了,还是他们对强奸司法上了瘾呢?而最早人肉到“替身张力礤”的那些个网民们,他们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
近年来,在媒体的引导下,公众舆论多次与司法交锋,几乎每次都是司法大败而归,于是这也让媒体们和网民们过分的忘乎所以——大家都觉得自己成为了正义的维护者和司法的主宰者,却忘记了其实大多数的人既对事情的真相不了解、也根本不懂法律这个事实。例如这次胡斌的案件,90%以上的人都说胡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又有多少人能说得出来这两个罪的构成要件和区别呢?再例如许霆案中,认为许霆不构成犯罪的人们,又有多少人能从法律角度说出个所以然呢?
我承认舆论监督的正面影响,但是同时我更多的是思考如何警惕舆论的负面影响,因为中国的舆论监督环境并不健康。党和政府在一些方面控制着舆论的方向,于是乎另外一些薄弱的环节就成为公众舆论的宣泄口,很多时候人们在没有弄清楚真相之前就迫不及待地要表达自己。这就造成了在一些方面舆论监督力度不足,但在另外一些方面舆论监督权却在滥用的情况。
中国舆论监督的出路在于放开控制、规范监督,让真相暴露在阳光之下,而并非在禁欲主义下的集体手淫。







